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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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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组团委会学生会

发布日期:2013-04-10

  新的学年开始了,学校增加了新鲜血液,学生增加了,规模扩大了。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高标准地开展各项工作,决定对团委会学生会进行全面改组。

  一、学生会干部选拔条件

  (一)进入学生会的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道德品质高尚,志愿为学校、为同学服务;

  (2)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3)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态度端正、务实,作风正派;

  (4)不徇私舞弊,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识大体,顾大局,善于团结和关心同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二)各个部门任职条件:

  1、学习部:

  (1)熟知并掌握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本院的专业培养目标;

  (2)学习努力,成绩好,有举办各类学习竞赛和组织各类学习小组活动的经验;

  (3)有一定写作能力,口才较好,钢笔字比较好,或比较工整。

  2、宣传部:

  (1)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文笔好;

  (2)有较强的信息意识,勤于调查研究,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3)有一定的特长。如:演讲、组稿、书法、绘画、排版等能力。

  3、文艺部:

  (1)有一定的文艺特长,如舞蹈、歌咏、乐器等;

  (2)有一定的文艺鉴赏能力;

  (3)有组织文艺晚会或文艺活动的工作经验。

  4、体育部:

  (1)爱好体育活动,能够坚持体育锻炼,能够领导同学开展体育运动;

  (2)熟悉一定的体育常识,了解体育的基本比赛规则及裁判方法;

  (3)有一定的体育特长,有组织体育活动和体育运动会的工作经验。

  5、生活部:

  (1)有热心为同学服务的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2)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号召力,能够和同学处好关系;

  (3)时刻关注教室和宿舍的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有组织寝室文化活动的经验,在宿舍日常生活中起良好带头作用。

  (5)随时检查监督宿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纪检部:

  (1)对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并能够身体力行者;

  (2)有能力监督检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含课堂纪律、宿舍纪律等;

  (3)个人品质优良,能够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为校领导提供各项规章制度的真实可靠的执行情况。

  7、礼仪部:

  (1)熟悉校园文明礼仪规范;

  (2)本人能够以身作则,举止文明,穿着得体,身体力行校园文明礼仪;

  (3)在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中,能够提供文明礼仪设计和指导;

  (4)监督校内文明礼仪行为,对一切不文明行为就地纠正。

  8、群工部:

  (1)善于做群众工作,用文明的,循循善诱的语言做好同学们的政治思想工作;

  (2)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解决个别同学的各种思想问题和思想障碍;

  (3)善于处理同学们之间出现的各种纠纷,平息各种突发事件;

  (4)能够领导和正确指导相关社团的活动。

  9、外联部:

  (1)善于交际,善于沟通,外事活动能力较强;

  (2)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做事有方法,有效果,从容不迫;

  (3)善于开展校内外社交活动,有能力拉赞助,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二、本次学生会干部选拔程序

  1、班主任推荐;

  2、凡符合学生会干部选拔条件,志愿加入学生会者,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3、由学工部,院团委全面平衡,个别考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组织编制和工作分工的需要,确定一级候选人;

  5、一级候选人进行施政演讲,并经过领导班子研究后决定班子名单并大会公布;6、当选学生会干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对不称职者进行适当的调整。

  三、学生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1、一般情况下,学生会干部每月周集体学习一次,各部门干部每两周集体学习一次,坚持经常性地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随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水平,规范文明行为,做遵纪守法带头人。

  四、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免除职务:

  1、无故旷课、旷会、旷岗三次以上者;

  2、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态度不端正,敷衍、消极,有不负责言行者;

  3、学期考试成绩(含考查课)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若有一门不及格视其政绩,或免职或试用一学期。试用期若仍不及格者,予以免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职处分:

  1、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吸烟、喝酒、污言秽语等不文明行为者,屡教不改者;

  3、工作不讲方法,态度蛮横,影响极坏者;

  4、工作中有打击报复、徇私舞弊,证据确凿,造成不良影响者。

  院团委会、院学工处、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