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我市各级各类教育进一步发展。继"八五"期间在全国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又率先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18-22岁年龄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基本满足了求学者的入学要求。教育改革继续深化;教育体系与结构进一步调整;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大力加强;教育投入有较大增加,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但与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相比,北京教育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十五"期间(2001年----2005年),是我市教育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是各项教育改革继续深化的重要时期,也是为首都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使首都教育事业在21世纪初取得更大、更快、更好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影响新世纪之初首都教育发展因素的基础上,特制定《北京市"十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迎接21世纪终身学习和知识经济对教育的挑战,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北京的教育优势,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首都和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与知识贡献。
二、教育事业发展战略方针和目标
(一)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方针
----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实行首都教育先导发展战略。
----以调整教育结构为主线,优化资源配置,转换运行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调动各方面办学积极性,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求稳定,在发展中深化改革。
(二)2010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在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率先构建起各级各类教育相互沟通、配套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率先构建起终身学习和学习化社会的基本框架;教育基础设施、教育质量、教育普及程度和市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基本接近发达国家首都同期平均水平,成为世界上教育发达的城市之一。
(三)2005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1、总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建设,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和沟通、开放的现代教育体系;形成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模式;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以及教育与社会、经济、科技紧密结合的发展机制。教育总体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首都的教育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2、具体目标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0-6岁教育,积极推进0-3岁早期教育,逐步实现托幼一体。城镇地区巩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成果,农村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完善依托社区的学前教育网络,形成合理布局。到2005年,一级一类幼儿园达到150所,乡镇中心园全部达到市颁合格标准。
----发展高标准、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抓住城市布局调整和全市小学、初中在校生逐步减少的有利时机,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高校均在校生规模;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制定小学和初中新的办学标准,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缩小区县之间和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差距;逐步实现小学小班化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改善校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其在素质教育中特殊的育人功能和作用。
----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根据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趋势,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进一步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结构,使其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基本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一批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改建、扩建、新建一批高标准普通高中。到2005年,全市普通高中年招生人数达到8万人左右,在校生人数达到25万人。
----加快发展富有创新能力、办学形式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电机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同时积极培养信息业、现代金融业、房地产业、会计、法律服务等中介行业以及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行业人才。参与实施"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使北京高等学校成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方面军;进一步加强高校产学研合作,加快成果转化,使其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05年,全市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0万人,其中研究生12万人,本科生36万人,高职(专科)生32万人。全市18-22岁年龄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外国留学生在校生规模扩大到3万人。
----建立与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企业、农村和社区成人教育网络。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岗位培训、转岗培训的力度。多种途径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对中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培养。促进农科教、经科教结合。积极推进社区教育试点;多种形式、多种模式建立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社区学院。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各类成员的科普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等教育。大力发展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为建立以提高全民素质为核心的终身学习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到2005年,全市成人年培训量达到450万人次。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统筹规划职能。建立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促进各类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基础教育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进一步加大区县政府对教育经费、教师管理、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管理统筹权限。对经济不够发达的山区,由当地区县政府负责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和校舍建设等问题。
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方针,改变高等学校单一隶属的传统管理模式,完善中央和北京市两级管理、分工负责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做好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划转北京市之后的各项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授权,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起管理高等职业教育和大部分高等专科教育的任务,做好学校设置管理、制定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属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切实落实《高等教育法》赋予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加快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步伐。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改变条块分割、力量分散、重复办学的局面。进一步加大区县政府对当地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资源统筹、发展规划以及教育改革等方面的权限。
积极探索办学体制多样化的试点。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按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多种层次和类型的学校;合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依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制定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在学校建设、招生就业、教师培养及管理、社会化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使社会力量办学成为首都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校编制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结构比例并配置各类人员。改变单一固定编制结构,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上岗机制;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完善有关保障机制。逐步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合同制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对不适合担任教师职业的人员进行转岗、分流。充分发挥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的作用。
大力推行学校后勤社会化;高等学校后勤系统与学校规范分离,组成各类后勤服务实体,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
(三)加快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市、区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分级负责,全面规划本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布局。
根据城市改造和人口分布变化趋势,调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到2005年,全市小学调整到1700所左右,初中调整到450所左右,建设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
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校均在校生规模,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布局结构。到2005年,普通高中新建、改建示范高中60所。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50所左右。
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各类高等教育资源,调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布局,形成层次清晰、布局合理、定位准确、互为补充的高等教育体系。到2005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的总量调整到100所左右。其中:普通高等学校50所左右、成人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40所左右、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10所左右。
(四)创建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德育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层次实施"的原则,加强对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紧实施《北京市大中小学德育整体化工作纲要》。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将德育工作渗透到各学科之中。遵循青少年生理成长规律,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成为适应新时代要求?quot;四有"新人。
中小学校要强化学生外语、现代信息技术、国情和法律等知识和能力的普及工作;高等学校要培养大学生宽厚的文化底蕴。同时要加强体育、美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素质,使他们得到全面发展。办好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内容要不断反映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保证与时代共进。中小学教育加快实?quot;北京市面向21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2005年前完成一套新教材的编写。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要按照培养目标,调整课程结构,编写一批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教材。高等教育要优化课程体系,推进文理渗透和学科交叉,逐步形成一批内容新、水平高、实用性强的精品教材。教学方法的探索与改革要着眼于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建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机制,促进人才全面发展。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使学生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以及社会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社会各方面为此要提供必要的条件。
探索新的教学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放宽招生和入学的年龄限制,允许分阶段完成学业,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办好高等师范院校;鼓励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参与教师培养工作。改变教师学缘结构。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京任教,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影响的名教师。进一步发挥名校长、名教师的示范作用。培育教育人才市场,加大竞争激励机制的力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大力开展教师继续教育。转变传统教育观念,加快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强化教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能力;注重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有计划地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到2005年,全市幼儿教师20%左右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使全体幼儿教师都达到任职资格要求;初任的小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使小学教师60%达到专科学历,初中教师80%达到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并使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的60%成为"双师型"教师。教学科研型高等学校的教师8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其中有博士学位的达到30%以上);教学为主的本科高等学校的教师60%以上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3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
(六)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在义务教育阶段,进一步巩固、完善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学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市、区县两级统分结合的考试招生管理模式;高级中等学校采取提前录取、统考统招和登记入学等相结合的招生形式。加快高校招生制度改革,进行春、秋两次高考试点,从2002年开始实行高考自主命题。积极推进部分高等职业学校入学办法改革试点。打通中等教育相互融通,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途径,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制定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生群体素质水平评价方案。逐步实行义务教育质量年报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全社会要继续重视、关心、支持教育
教育是一项事关全局、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高度关注和重视。宣传、计划、规划、财政、建设、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协作,为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保证首都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新局面。
(二)实施"首都教育跨世纪重点建设工程"
这些重点建设工程是:德育重点建设工程、教师队伍重点建设工程、教材重点建设工程、示范性学校重点建设工程、产学研基地重点建设工程和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工程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各区县要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实行工程年度进展报告制度。
(三)广开经费渠道,多方投资融资
在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全市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逐年提高。实现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的投入政策。盘活教育存量,利用资本市场多方面投资融资,广开教育经费筹资渠道。进一步改革教育拨款办法,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四)大力推进教育技术现代化
市、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协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2002年前建成与"数字北京"工程相配套、以首都信息平台为依托、连接北京科技信息网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北京教育信息网。
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用5年时间,使所有农村完小以上的中小学校都能够上网,使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资源;到2005年,大多数中小学平均10名学生拥有1台计算机。全市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和运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要全面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结合,探索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
重视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建立教育软件开发中心、教育信息资源库和远程教育传输中心。
(五)加快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在规划建设的卫星城中,开辟2-3个占地面积为8000--10000亩的高教发展新区。根据"统一规划、政策支持、学校自愿、强强合作、多渠道投资"的原则,组建综合性大学区,使其成为北京高等教育新的增长点和改革试验区。
新建、改扩建大学生公寓300万平方米。到2003年底基本实现大学生住宿"421"的目标。
抓住首都城市改造契机,积极做好位于新建住宅小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建设,制定学校建设与住宅小区建设的配套政策,为学校未来发展留下较大空间。抓好旧城区和山区中小学校舍的改造。
重点建设30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0所左右高级中等学校、1所特教学校、1所市属综合性大学和1座北京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六)完善地方教育法规,坚持依法治教
加快制定《北京市教育投入及教育资产保障条例》、《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等教育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加大教育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教育督导规定》,制定、实行《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继续进行巩固"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检查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